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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大量文獻報導顯示,很多老年患者需要而且能夠接受植入式心臟整流去顫器(ICD),但由於各種原因的限制卻沒有植入ICD。
有報導表明,年齡超過75歲、經歷過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塞(NSTEMI)或ST段抬高型心肌梗塞的老年患者只有不到8%的人接受了ICD植入。最大限制在於ICD植入很難在心肌梗塞後40天內完成,由於心肌梗塞後心室功能修復需要一段時間,而且在此期間射出分率的測量也具有不確定性。
文章指出,儘管存在這種延遲,但接受了ICD的患者隨後的2年生存率與那些沒有植入ICD的患者相比明顯改善(JAMA. 2015;313[24]:2433-40)。一些年齡超過80歲的老朋友也許會問,植入ICD對於他們這些年齡層的患者是否能提高生存率、預防猝死。
Sidney Goldstein博士
一篇隨刊社論建議,為提高ICD植入率,應密切追蹤這些心肌梗塞患者,以免他們出院後即被遺忘或失聯(JAMA. 2015:313[24]:2429-30)。
在美國ICD爆炸式使用的情況已經逐漸趨緩,其中近四分之一的ICD設備是在2010年和2011年植入使用的(Heart Rhythm. 2013 Apr;10[4]:e59-65)。美國患者植入使用的ICD的數量是整個西歐的四倍。
3.8%的患者植入ICD是出於一級預防的需要,並且一半以上的患者其年齡超過了65歲, 29%的患者其年齡在70-79歲,14%的患者年齡超過了80歲。紐約心臟學會心臟功能分類II-IV級心臟衰竭史者占82%,49%的患者發生過心肌梗塞。
當然,那些不接受ICD植入的老年患者也有其特定原因。最常見的原因是老年患者常常有一些無法忽視的合併症,如中風,癌症,慢性腎臟疾病。然而,許多老人不希望將他們的生命與一個自己無法控制的電子設備「綁」在一起。有些人可能認為猝死是一種相對其他結局來說,更容易接受的方式。當然,要求高齡患者改變其進行了一輩子的生活方式也是他們不願意選擇ICD的原因之一。
ICD、經導管植入主動脈瓣膜、迷你左心室輔助裝置等新技術已經非常成熟,這些介入措施挽救了成千上萬患者的生命。這些技術的應用已經變得相對簡單,即使患者存在某些併發症或患者年齡較大,依然可以比較方便地進行操作。
在20世紀中葉時,老年人的定義是年齡超過65歲的人,那個時候的臨床試驗往往會把這些老年人排除在外,但該年齡界限在現在的臨床試驗中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。在今天,老年人的定義已不再那麼清楚,很多時候臨床試驗不再設置年齡限制,納入高齡患者不再讓人覺得異常。心肌梗塞後射出分率降低的老年患者的生存是否得到改善,還是需要按照患者個人當前、以及對將來生活品質的期望來評估,當然也包括他們對自己死亡的預期。
大多數審查ICD植入率的研究都廣泛分析合併症的影響和植入ICD的成本效益;但很少分析患者植入ICD後的生活治療如何,患者對自己的死亡有什麼樣的預期,這些對是否植入ICD的決定有何影響。一旦植入ICD,想要再拆除往往是不可能的;如果可能的話,植入ICD對患者、家屬及醫生來說又將面臨著更多重要和棘手的道德問題。
對於老年患者及醫生來說,這些問題應該在決策過程中優先考慮。高齡患者從這些設備獲益的時間比較短,這使得該決策的負擔變得相對沉重,因為老年人未來生活品質可能因為生命老化而改變,本應較為輕鬆地突然離去的生命卻因為ICD而不幸被艱難的延長。